大陆居民赴台商务履约申请全攻略

本文为您系统梳理大陆居民赴台从事商务履约(技术指导、验货、售后服务)的最新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台湾邀请单位的营业额门槛与人次限制

大陆居民赴台商务履约申请全攻略

流程 · 材料 · 邀请公司资质详解

 

摘要  本文为您系统梳理大陆居民赴台从事商务履约(技术指导、验货、售后服务)的最新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台湾邀请单位的营业额门槛与人次限制,助您避开合规红线、高效出证。台湾商务履约一年多次签注申请提示 (2).png

一、台湾邀请单位(公司)核心资质条件

台湾邀请单位(公司)在代为申请大陆居民赴台进行商务履约时,必须满足特定的设立背景、财务/运营门槛,并受到年度邀请人次的阶梯式限制。

1.1 财务与背景资质门槛(须符合其中之一)

邀请单位类型

营业额/资本额门槛

本国企业/侨外投资事业

年度营业额须达新台币 1,000 万元以上;新设立未满一年者,资本额须达新台币 500 万元以上。

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

年度营业额须达新台币 1,000 万元以上;新设立分公司者,营运资金须达新台币 500 万元以上。

外国或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办事处

年度采购实绩须达 100 万美元以上(金融服务业在台办事处不受此限制)。

大陆地区公司在台分公司

年度营业额须达新台币 1,000 万元以上;新设立者营运资金须达新台币 500 万元以上。

园区特区事业

自由贸易港区、科技产业园区或农业科技园区内之核准事业。

 

1.2 核心活动与“履约证明”约束

• 契约文件:必须能提供台湾邀请单位与大陆受邀单位(或其海外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买卖、技术合作、设备采购、售后服务或验货等合同(契约书)复印件,此为履约类别的核心审查材料。

• 专业对口:赴台的大陆员工其专业背景、技术职称或现任职务,必须与合同中需履行的“技术指导”“设备安装”或“售后维护”等工作内容高度关联与对口。

1.3 年度邀请人数(人次)限额控制

年度营业额条件

每年可邀请上限

未达新台币 1,000 万元(且设立未满一年者)

50 人次

新台币 1,000 万元以上、未达 1 亿元

200 人次

新台币 1 亿元以上

400 人次

 

二、商务履约所需材料清单

文件规格提示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支持 JPG/JPEG 或 PDF 格式,通常官方线上系统要求单张档案大小控制在 512KB 以内),不可有反光、遮挡或过度裁剪。

 

2.1 大陆申请人(受邀人)需准备材料

• 身份证明:有效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大陆护照、大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 个人照片:最近 2 年内拍摄的 2 吋白底彩色免冠大头照电子档,需符合两岸出入境证件照片标准。

• 在职证明:由大陆现职公司开具的正本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内容须明确载明申请人姓名、国籍、职务、主要工作内容、聘雇起始日及赴台目的。

• 公司执照:大陆受邀单位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海外居留证明(如适用):若申请人目前旅居海外或从港澳地区出发,需另附当地的有效居留证、在留卡或港澳工作/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2.2 台湾邀请单位(代申请人)需准备材料

• 履约契约书:双方因商务履约活动签订的正式契约书(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应明确履约期限、涉及的技术或服务条款。

• 公司设立登记表:台湾公司的设立(变更)登记表复印件,用以核实资本额及合法运营身份。

• 财务证明:台湾公司的营业额证明文件(如前一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书)或采购实绩证明。

• 行程与计划:详细的商务活动计划书及预定行程表,须包含在台每日详细行程、拟居住地址及台湾端负责人联络信息。

• 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台湾公司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若有多人同行需附团体名册,以及系统申办委托书。

三、申办流程与操作步骤

整体申办与审批周期通常需要 1 至 2 个月。由于涉及台湾多个部门联合会办,建议企业务必提早规划行程。

第一步|材料交接  大陆受邀人将个人护照、身份证、在职证明、大陆营业执照等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供彩色扫描件给台湾的邀请公司。

第二步|线上申办  台湾邀请单位指定经办人登录台湾内政部移民署线上申办系统,逐项填写申请书、建立案件并上传两岸备妥的所有彩色证明文件,同时在线缴纳申请规费。

第三步|联合审查  台湾移民署收件并进行初审后,会将案件根据行业属性送交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等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进行联合会办与实质审查。

第四步|核发入台证  审查通过后,系统状态将更新为“已核证”。台湾邀请公司在系统内下载电子版“入出境许可证”(即入台证)PDF 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转交大陆申请人。

第五步|大陆签注与出行  大陆申请人收到电子档后,须使用彩色激光打印机清晰打印。持入台证、邀请函等,向大陆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通证)及相应的商务签注(Y 签注或 F 签注),两证齐全方可直飞或经第三地转机赴台。

四、发布合规与避坑提示

• 严禁从事常规劳务:商务履约在台期间,大陆人员只能从事合同约定的非量产、技术性、指导性工作。绝对不能在台湾从事任何可被当地劳工替代的常规体力劳务或直接销售,亦不得接受台湾本地公司发放的任何形式薪酬报酬。一旦被认定为非法打工,企业与个人都将面临罚款及限制入境的严厉处罚。

• 台湾公司前案记录:台湾邀请公司如果在过去一年内,曾发生过邀请的大陆商务人士逾期停留、行踪不明或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活动,其再次申办的资格将被暂停或受到严格限缩。

• 文件规格严格规范:线上系统对上传扫件的清晰度、色彩和大小要求极高。如果是在职证明或契约书上的公章、签字模糊不清,或者边缘裁剪不齐,极易被退件并要求补正。每次补正都会使审批流程延长 2 - 3 周,递交前务必严格核对文件质量。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政策与流程信息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或个案办理建议,亦不涉及任何两岸政治议题。相关规定可能随主管机关公告调整,实际申办前请以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及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