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台通 · 两岸婚姻团聚全攻略
长期居留与定居 · 8 问详解
(2026 最新 · 依据两岸现行法规整理)
大陆配偶赴台有四道门:团聚 → 依亲居留 → 长期居留 → 定居。走完最后两道门,才能真正在台湾「落地生根」、拿到身分证。本文用 8 个问题,把长期居留与定居的条件、年限、户籍办理一次讲清。
一、依亲居留满几年可申请长期居留?
问题:依亲居留要满几年,才能申请长期居留?
答:在台湾依亲居留「满 4 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间逾 183 日(至少 184 日以上)者,得申请长期居留。也就是说,4 个「合格年度」凑齐,就可以向移民署各服务站提出申请。年度按累计计算、不要求连续,但每一年都得住满 183 日。
二、申请长期居留每年需在台居住多少天?
问题:申请长期居留,每年要在台湾住多少天?
答:每年须在台合法居留「逾 183 日」,也就是至少住满 184 天。这里的「一年」,从你依亲居留证的发证日(或入境日)起往后推算一整年,不是按元旦算。任一年没住满 183 日,那一年就不计入 4 年的累计。
三、长期居留的期限是多久?
问题:长期居留证有效期多久?到期怎么办?
答:长期居留证是长期居留期间的身分证明文件,有效期间自入境或核发之日起算为「3 年」,移民署同时核发多次入出境许可证。期满且仍符合条件者,可向移民署申请延期;所持大陆证照效期不足 3 年的,长期居留证效期会相应缩短。
四、长期居留满几年可申请定居?
问题:长期居留要满几年,才能申请定居(设籍)?
答:经许可在台长期居留「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逾 183 日者,得申请定居。这就是两岸通称的「4 + 2」:依亲居留 4 年,加长期居留 2 年。
五、申请定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问题:申请定居,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备哪些文件?
答:依据两岸条例第 17 条及相关办法,申请定居须同时满足:
● 长期居留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逾 183 日;
● 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需缴刑事纪录证明);
● 提出「丧失大陆地区户籍证明」公证书(即注销大陆户籍、丧失原籍证明);
● 缴附「未申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证明」公证书;
● 附保证书、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等其他文件。
其中「丧失原籍证明」是定居最关键的一步——必须先回大陆办理注销户籍,再经海基会验证后缴交移民署。
六、定居后能否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证明?
问题:定居之后,能拿到台湾地区的身份证(国民身分证)吗?
答:能。定居设籍后,即成为台湾地区人民,可向户政事务所申领身分证证明,享有与台湾居民同等的权利与义务、全民健保、社会保险等。至此,大陆配偶才算走完「四道门」。
七、定居后大陆配偶的户籍如何办理?
问题:定居设籍时,大陆户籍和台湾户籍怎么衔接办理?
答:流程分两岸两头走:
● 大陆侧(先):向大陆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取得《丧失原籍证明》,再经公证处公证、寄台湾海基会验证;
● 台湾侧(后):“移民署”核发定居证后,凭定居证到拟设籍地的户政事务所办理「设籍登记」,再领国民身分证。
注意:台湾侧申请定居时,除丧失原籍证明外,还须缴「已放弃或注销大陆护照」的证明公证书。两岸户籍「一销一设」,顺序不能反。
八、从结婚到取得台湾定居身份总共需要几年?
问题:从头算起,从结婚到拿到台湾定居身分,一共要几年?
答:法规意义上的最短年限是「6 年」——依亲居留满 4 年 + 长期居留满 2 年,即「4 + 2」。若把更前面的阶段也计入:大陆领证、办结婚公证、海基会验证、申请团聚入台证、入境面谈、结婚登记,一般还需约半年到一年,因此从结婚到真正定居设籍,实务上通常约「6 到 7 年」。各阶段每年都须住满 183 日,缺一年就顺延一年。
小结:一条完整时间线
大陆领证 → 结婚公证(副本寄台)→ 海基会验证 → 申请团聚入台证 → 入境面谈 → 台湾结婚登记 → 依亲居留(满 4 年、每年 183 日)→ 长期居留(满 2 年、每年 183 日)→ 注销大陆户籍、缴丧失原籍证明公证 → 定居 → 领台湾地区身分证证明。全程最短约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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