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公证文书在大陆使用前需经哪个机构验证?
需经大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现通称“公证协会”)核验。根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及《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只有中国公证员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才能与海基会相互联系,办理公证书副本的寄送与查证;任何个人、公证处或省级以下协会不得直接向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或答复查证事项。
以广东省为例,负责台湾公证书核验的是广东省公证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1楼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20-86350597)。当事人须到拟使用公证书的省公证协会办理,即“证明所注明的使用地与实际使用地一致”,并到使用地公证协会进行正副本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