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是否需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行邮寄送达?

单身证明是否需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行邮寄送达?

               单身证明是否需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行邮寄送达?

需要,且是强制的先后顺序。单身公证书副本必须由台湾公证处先行函寄海基会、再转寄大陆拟登记地公证协会;正本由当事人携带,抵大陆后先到该公证协会完成正副本核验,核验通过并取得核验章证明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官方办事指南亦明确提醒:台湾居民须到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开具相关证明(证明所注明的使用地应与实际使用地一致),并到使用地公证协会进行正副本核对。因此务必在赴大陆登记前预留副本寄送(约3周至1个月)与核验时间,否则会因副本尚未寄达而无法当场完成结婚登记。

温馨提示:本部分内容为便民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涉及具体个案或最新政策变动,请咨询两岸主管机关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