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婚姻团聚全攻略五准备资料申请结婚团聚入台证

两岸婚姻团聚全攻略 五、准备资料申请结婚团聚入台证

 

陆台通 · 两岸婚姻团聚全攻略

五、准备资料申请结婚团聚入台证

10 问详解 · 结合官方政策与办事指南

本部分聚焦大陆配偶取得台湾居留资格前的第一步——「团聚入台证」的申请,共 10 个问题。内容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公安部门出入境证件签发指南,以及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网、内政部移民署等官方说明整理。办理前请以两岸主管机关最新公告及受理机关答复为准。

1. 什么是「团聚」?大陆配偶来台的第一步是什么?

「团聚」是大陆配偶取得台湾居留、定居资格前,进入台湾地区的第一道许可,全称是「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它是《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所规范的「社会交流」类型之一,即大陆地区人民作为台湾地区人民的配偶,获准进入台湾团聚。

大陆配偶来台的完整路径通常是:团聚 → 依亲居留 → 长期居留 → 定居(取得台湾身份证)四个阶段。「团聚」就是这个链条的起点,先以配偶身分获准入境,抵台后再逐步转入居留、定居。

2. 谁来申请?大陆配偶本人能直接申请吗?

不能。申请「团聚入台证」的主体是在台湾的配偶一方。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须由在台湾地区的亲属或代办单位代为申请;实务上,是由台湾配偶携带双方材料,到移民署的服务站,为大陆配偶代办团聚申请。

也就是说,大陆配偶在大陆这一侧只需配合准备证件、照片,并把经海基会验证过的结婚公证书等材料交给台湾配偶;正式的送件、面谈、领证都在台湾侧完成。

3. 向台湾哪个机关申请?在哪里办理?

向台湾「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受理窗口为移民署设在各地的服务站(台北、台中、高雄及各县市服务站均可就近办理)。移民署是团聚申请的审核机关,负责核发大陆配偶的「入出境许可证」(即俗称的入台证)。

建议台湾配偶先备齐材料、并查询所属服务站是否需要预约或先电话确认,再前往送件,以免白跑。

4. 申请团聚入台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台湾侧)?

综合《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及移民署送件要求,台湾配偶代办团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移民署服务站最新要求为准):

(1)入出境许可证申请书(由台湾配偶填写);

(2)大陆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影本,或大通证、其他足资证明身份文件影本;

(3)大陆配偶符合规格的证件照片;

(4)经海基会验证通过的结婚公证书(即前一阶段已办好的「结婚证明」);

(5)保证书(保证人通常为台湾配偶);

(6)台湾配偶的身份证正本及影本、户籍誊本;

(7)初次团聚者,另填「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地区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

其中「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证明」是团聚申请的核心要件——这也是为什么前三步(结婚公证+海基会验证)必须先完成,团聚才有依据。

5. 保证书是什么?保证人有什么要求?

保证书是团聚申请的必要文件,由保证人出具并亲自签名,用于担保大陆配偶入境后的相关事项。依规定,保证人顺位以台湾配偶为优先;保证人须负责被保证人入境后的生活,若被保证人有依法强制出境情形,保证人应协助并负担所需费用。

保证人须年满一定年龄并具有担保能力,保证书由移民署服务站查核。部分情形(如台湾配偶不在台湾、或无合适亲属),可由在台湾设有户籍并有正当职业的公民担任保证人,并可能需到保证人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对保手续。具体资格以保证书背面的说明及服务站要求为准。

6. 台湾移民署会审核什么?台湾配偶为什么要接受访谈?

移民署受理后,会查核双方婚姻的真实性、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具备团聚的资格条件。为确认婚姻关系属实、排除假结婚,移民署会对台湾配偶进行访谈(面谈)。

经审核通过后,移民署同意发给大陆配偶的入出境许可证(入台证)。大陆配偶抵台后,还须接受移民署的面谈,面谈通过者,会在其入出境许可证上加盖「通过面谈」章戳。

7. 拿到入台许可证后,大陆配偶这边还要办什么?

大陆配偶不能只凭台湾的入台许可证就出境,还需在大陆办「两证」:一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通证),二是与赴台事由相应的签注。

依据公安部门规定,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属于「探亲」签注(T 签注)的申领范围,须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也就是:先由台湾配偶在台办好入台证,大陆配偶再凭入台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大通证+探亲(团聚)签注。

8. 大通证和签注怎么收费?多久能办好?

收费方面,以现行标准为例: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60 元/张;一次签注 15 元/件,多次签注 80 元/件。探亲签注(T)根据入台许可的期限和有效次数,可签发 6 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 1 年、2 年、3 年多次有效签注。

办结时限方面,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一般为 20 日内签发。具体以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9. 大陆配偶抵台后要做什么?

大陆配偶持入台证和大通证抵台后,首先要到移民署接受面谈;面谈通过,会在入出境许可证上加盖「通过面谈」章戳。

入台后,当事人应携带经海基会验证通过的结婚公证书、大陆配偶的入出境许可证、身份证正本、印章及户口簿等,到台湾配偶户籍地的户政事务所,申登结婚事项(在台湾的户籍上登记结婚)。至此,「申请结婚团聚入台证」这一阶段才算完成,为下一步申请依亲居留打下基础。

10. 团聚之后的下一个阶段是什么?

团聚通过并完成面谈、户政结婚登记后,下一步是申请「依亲居留」。依亲居留阶段通常需额外准备刑事纪录证明、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有数额限制者,于排到数额时缴附),以及依亲对象设有户籍证明、结婚满二年或生育子女等证明文件。

之后依序是「长期居留」,最终是「定居」并取得台湾身份证。各阶段条件、年限与所需文件不同,建议在进入相应阶段前,向移民署服务站确认当年度最新规定。

温馨提示:本部分内容为便民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涉及具体个案或最新政策变动,请咨询两岸主管机关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