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依亲居留未成年子女延期资料流程

离婚后依亲居留未成年子女延期资料流程
本文详细说明居留延期被拒后的救济途径,助您顺利完成居留延期手续。

婚后依亲居留未成年子女延期资料流程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两岸相关协议及最新政策规定,本文就"依亲居留未成年子女延期"进行系统解读,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适用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大陆居民,大陆配偶与台湾配偶离婚后,若要继续在台留下来依亲未成年亲生子女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于原依亲居留证到期前 3个月内内政部移民署各服务站提出延期申请。 

一、 核心申请条件(需符合其中一项)

  1. 离婚后取得在台设有户籍未成年亲生子女的监护权(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

  2. 离婚后未取得监护权,但对子女有扶养事实或依法会面交往(探视权)。

  3. 因遭受家庭暴力经法院判决离婚,且有在台设有户籍的未成年亲生子女。


二、 准备资料清单

根据内政部移民署送件须知,请备齐以下文件: 

类别必备证明文件备注说明
基础文件1. 延期申请书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大陆护照(正/影本)
3. 现有的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依亲居留证正本)
4. 延期规费:新台币 300 元
个人证件正本验毕退还。
子女身份证明5. 依亲对象(未成年子女)最新 3 个月内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正/影本需载有离婚及监护权归属之登记。
依资格补充材料6. 已取得监护权者:载有监护权登记的户籍誊本或法院判决书/协议书。
7. 无监护权但有探视扶养者:司法机关裁定准予会面交往之证明,或扶养事实证明(如:学杂费、健保费缴费单据、学校、村里长或社政单位出具之证明)。
务必确保能够举证「持续探视或扶养」之事实。


三、 办理流程

  • Step 1 临柜送件:由申请人亲自或委托他人(需附委托书),前往居住地的移民署服务站递交资料。

  • Step 2 案件审查:移民署收件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以「扶养/会面交往」申请,可能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访查以核实扶养及探视现状。

  • Step 3 核发领证:审查通过后,即可领回延长效期的依亲居留证。 

为了给您提供更精确的协助,请问:

  • 您目前是否已经争取到子女的监护权,或者双方是以协议探视的方式相处?

  • 您的依亲居留证还有多久到期

三、常见问题

1. 办理周期:通常为5-15个工作日,高峰期可能延长;
2. 有效期:入台证有效期一般为32.6年,请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3. 特殊问题:请咨询本站,或者专业律师

四、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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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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