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子女赴台探亲,材料怎么备?这篇把最常见的三种特殊情形、各自要补的材料,以及一条不能碰的红线,一次讲清楚。
先说结论:亲子关系是审查的核心。材料齐不齐、对不对,直接决定申请过不过。
普通情形按常规清单走即可。真正容易卡住的,是下面三类特殊情形——每一类的补件逻辑都不一样。
1
基础材料:出生证明是底线
无论属于哪种情形,出生证明都是亲子关系最直接、最核心的佐证。
亲子证明信息不全的——比如出生证明字段缺失、关键信息对不上——第一件事就是补交出生证明。缺了它,审查链条从源头就断了。
2
情形A · 非婚生子女:先完成台湾认领
非婚生子女要赴台探视生父,前提是先在台湾完成“认领”。
认领,是法律上确立生父与子女亲子关系的程序。没走这一步,探视生父的事由就立不住——再多的辅助材料也补不上这个缺。
顺序不能反:先认领、后申请。认领是探亲事由成立的前提条件。
3
情形B · 婚前受孕子女:三类材料都要备
这一类最绕,材料也最细。婚前受孕,指的是受孕发生在父母登记结婚之前。要证明这一点,得把三样材料备齐:
① 亲属认证:证明亲属关系成立;
② 受孕时段单身公证:证明受孕发生时,父母尚未登记结婚;
③ 入境后提交合规亲子鉴定:以 DNA 结果作最终佐证。
前两样是入境前要备好的,第三样是入境后才提交的。节点不一样,别混。

4
受孕周期怎么算:出生前 181–302 天
“婚前受孕”不是靠嘴说,是有明确时间口径的。
以出生日为锚点,向前倒推 181–302 天,落在这一区间的,即为受孕时段。时间对得上、公证和鉴定又齐全,婚前受孕的认定才立得住。

5
一条红线:未补交鉴定,不予通过
最后这条,最要紧。
未按约定补交亲子鉴定的,申请不予通过。
补件不是可选项,是硬性要求。约定要补、逾期未交的,前面的材料再齐,也过不了这一关。
清单
办前自检:五步走
① 先核对:自己的情形属于哪一类;
② 基础材料先备齐:出生证明;
③ 特殊情形按对应清单补件;
④ 婚前受孕的,入境后及时提交合规亲子鉴定;
⑤ 盯紧补交时限,别踩红线。
说明:以上为常见情形梳理,具体材料清单、认领程序与鉴定机构要求,请以台湾主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办理前建议先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