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孙子女探亲继奶奶系列一

大陆孙子女探亲继奶奶系列一
早年赴台的爷爷,在当地与台湾地区户籍女士再婚(继奶奶);爷爷离世后,大陆的孙子女想要前往台湾探望这位继奶奶,这件事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很多人听到"继奶奶"三个字,第一反应是"隔得太远了,应该不行"。但翻看现行规定,答案并不像直觉那么简单。


                                大陆孙子女探亲继奶奶

                                                  亲属探亲资格、实务要点与最新申办难点



一个越来越常见的问题

早年赴台的爷爷,在当地与台湾地区户籍女士再婚(继奶奶);爷爷离世后,大陆的孙子女想要前往台湾探望这位继奶奶,这件事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很多人听到"继奶奶"三个字,第一反应是"隔得太远了,应该不行"。但翻看现行规定,答案并不像直觉那么简单。

条文是怎么写的

2019 8 月起施行的相关条款明确:大陆居民,为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居民三亲等内血亲之配偶(包含继父母、儿媳女婿、兄嫂、舅母、姑丈等),可申请赴台探亲。

审核逻辑的核心:以台湾地区设户籍的被探望亲属为基准,反向核查大陆申请人是否落入规定亲属范围。

探亲场景

亲等归类

条文资格

大陆孙子女 台湾继奶奶

二亲等血亲配偶

具备资格

大陆子女 台湾继父

一亲等直系姻亲

具备资格

从条文字面来看,答案是肯定的。但这只是第一步。

条文资格 一定通过

这两年,不少家庭抱着"条文写了就能过"的心态递件,结果碰了钉子。条文划定的只是"可以申请"的范围,最终能否获批,取决于完整材料链条能不能串起来,以及窗口当下的实际审查标准。

爷爷过世了,姻亲关系还在吗?

依据民事相关法理,夫妻一方离世,其亲属与逝者配偶之间的姻亲关系不会自动消灭。

情形

姻亲关系是否存续

爷爷离世(继奶奶未再婚)

存续,孙子女保有申请资格

继奶奶另行再婚

消失

双方依法终止继亲关系

消失

只要继奶奶拥有台湾地区户籍、持有当地身份证件,大陆孙子女在条文层面依旧保有探亲申请资格。这一点,是后续所有申办操作的逻辑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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